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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义军抓获了一批拉尔斯的俘虏,由于当时前线还有战斗,这支队伍在安置完这10多名俘虏后,便奔赴了另一处战场。
    在当天夜里,由于看守不严,这批俘虏反杀了看守的民兵,并抢走了他们的武器,逃进了附近的村子,对此地烧杀掳掠。
    爱德华在知道这件事后,便一个人冲到了村子里,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只用了一天时间便活捉了这些人,因此名声大噪。
    “全部活捉?他当时应该只有不到12岁吧?”
    “嗯,当时爱德华刚好12岁。这件事还挺轰动的,他的事迹不光是传遍了拉克巴王国,就连许多周边国家的人都有所耳闻。”
    我挑了挑眉毛,虽然我也是12岁当的强盗,但那时候的我就算是单对单的情况,也只敢偷袭。
    这家伙居然能够一口气抓10多个人,岂不是说他比我还有绑人的天赋?
    我感觉有点不舒服,不光是因为对方同时期的战绩比我辉煌,更重要的,还是他不杀人的行为。
    到底是幼稚的善良,还是另有隐情?
    就在我消化这些情报时,包间外面的会场突然发出了一阵阵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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