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高兴,救你一回。至于你死不死的,看你造化了。”隗狸自怀中摸出一物,扣于大拇指与中指之间,他手指运劲,将那物什弹向高空。长啸声回荡于空旷的沙漠,远远传开。
不多时,一匹骏马向隗狸奔来。沙地虽不利于跑马,但这匹良驹的速度却也不慢。
隗狸的一根手指头“钩”起郭旭扬的腰带,将“血人”甩上马背,全然不管不顾这重手法的抛掷,是否会让郭旭扬的碎骨断筋,断碎得更加彻底。他瞥了一眼半埋进血沙的湛卢剑,亦将其卷起,斜插进趴伏在马上的郭旭扬的腰带里。
隗狸掏出一块方巾,将手上沾染的血渍擦得干干净净。扔掉擦手的巾帕,他的唇边泛起一丝揶揄的笑容。他心想:这个“不要命的小子”运气还是不错的,筋骨碎了、衣服破了,腰带却没断。若是没有腰带可“钩”,自己多半就懒得搭理他了。
隗狸纵身跃上马股,与肮脏的郭旭扬保持着一段距离。他踢一脚马腹,淡淡地说道:“走吧。”
半个时辰后,一名身着紫色罗裙的中年女子现身战场。此人,正是卓君宫的宫主——苍夜!苍夜抬眼四顾,除了看到满地血腥狼藉之外,迟来一步的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浅议”写文之十五:
关于“小说的一章”。继续声明:“浅浅地议一议”系列,仅为“个人观点”。喜欢的就随意看看,不喜欢的请直走右拐。
表示有时看到一些小说,一章(两千多字)里出现很多人名,比如十几个,甚至有一章写进二三十个角色名字的……于是,我在感到纳闷之余,忍不住去百度了一下。
果不其然,百度的结果也是:建议每一章出现的角色名字控制在2-5个,尤其是前三章。即使是“群战”或“混战”等场景,也应该抓住主心骨,以“众星拱月”的模式,有重有轻、详略得当地突出该章的某一个或者某少数几个角色。否则文章难以聚焦,缺乏代入感,使读者看得眼花缭乱。
上一段为百度叙述的文字概括,与我想说的“浅议”差不多。我不知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