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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常情况下,死刑不会这么草率。
    这位县令大人,恐怕是想讨好他。
    李诺摇了摇头,说道:“依律判罚即可。”
    见他如此说,长安县令心中一动,想了想,再次试探道:“依《大夏律》,因斗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伤,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杀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两年,公子对此判罚可还满意,不满意下官还可以改……”
    李诺学过古代法律,对于这种遣词很熟悉,这句法条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伤人,即便是没有伤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无论兵刃大小,只要造成伤口,最低也要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为,属于后者,是要蹲两年监狱的。
    而在后世,若以杀人未遂罪论处,恐怕她的刑期还要更长一点。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两年。
    那女刺客被判了两年,李诺的寿命刚好增加了两天,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这只是李诺的初步猜测,接下来,他打算验证一下。
    李诺想了想,笑着说道:“我不过是受了一些皮外伤,两年徒刑,是不是有些重了……,要不,还是放了她吧。”
    吴管家对此没有说什么,清冷女子侧目看了李诺一眼,亦是没有开口。
    长安县令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大理寺卿心狠手辣,满朝皆知,居然生出了一个这么善良的儿子,这要是换成其他的权贵子嗣,两年徒刑算什么,那女刺客必然难逃一死,死之前肯定还要遭受一番非人折磨。
    随后,他便笑着说道:“公子宅心仁厚,虽然大夏律法规定,以刃伤人需徒两年,但若是伤者不予追究,也可无罪释放,下官这就去改。”
    大理寺卿府的事情,当然要比他正在审理的案子重要,长安县令让人将已经结案的卷宗找出来,找出判词那一页,重新书写。
    李诺时刻关注着《法典》之上的数字。
    当长安县令写到将那女刺客无罪释放,并且签字用印后,李诺眼前一花。
    “姓名:李诺。”
    “寿命:三日。”
    他的寿命重新变回三日,而《法典》也无法再被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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