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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高云峰双手一摊,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我就喜欢他身上的这股子混劲儿,所以请您来,帮我掌掌眼。”
    掌掌眼这个词儿用在这里,其深意是,我想让你看看,这个家伙究竟能不能用。
    如果可以,那以后我会跟他多交往的。
    如果不行,那今天就到此为止。
    “确实有点混蛋。”丁振红抽了抽鼻子,抓起酒瓶来,给自己刚刚喝了一小口的酒杯,再次倒满,“我就喜欢这种有挑战性的酒局,来来来,你敬我三杯,我喝你三杯。”
    “可别说我老丁,欺负人哦。”
    如果在场的,但凡有一个真正官场上的人,丁振红也不会这么说,更不会这么干的。
    在整个江淮市的上层领导中,就没有人见过,丁振红喝酒。
    不是因为他不会喝,更不是因为他故意隐藏实力,而是因为当年,一场酒差点把自己给喝死。
    那天晚上,濒死时候的情景,丁振红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如果不是因为乔红波,一再挤兑自己,仿佛如果不跟他喝一杯,副书记的名头就会威严扫地,他也绝不会逞强的。
    撂下多年的活儿,今天被乔红波这么一激,丁振红顿时有了挑战的欲望。
    高云峰知道,二哥这是要发威了,立刻从旁边,拿过了两个空酒杯,并且帮丁振红倒满。
    倒了三杯,丁振红一口气,把三杯酒全都喝光,随后,他抢过高云峰手里的酒瓶,给自己倒上了第四杯,笑眯眯地说道,“我也跟你喝三杯。”
    丁振红的酒量,已经好多年没有展示了,当年高老在位的时候,丁振红那是在酒桌上冲锋陷阵的一员猛将,外号推土机。
    无论对方多少人,丁振红就像是驴拉磨一般,一圈一圈地喝,直到把所有人全都喝到趴桌上为止。
    别人喝酒,死盯着一个人喝,丁振红喝酒,是挨个推倒。
    别人喝酒,那是雨打芭蕉叶,把人喝得低头认输才行,丁振红喝酒,那是秋风扫落叶,一干一大片。
    乔红波见丁振红如此豪爽,不由得抖擞精神,跟他较量起来,二人真叫一个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好比擎天白玉柱,遇到了架海紫金梁!
    可把一旁的樊华和高云峰两个人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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