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除了负责专项事务的礼、刑、工三部尚书,其余的户、兵、吏三部尚书那绝对是大明权力最为巅峰的几位了。
但遇见皇帝不怎么作为的,内阁首辅强势的,架空了六部,那么六部尚书就成了执行角色,诸如严嵩、张居正等,且容易遭到司礼监的钳制。
而且最可怕的是容易陷入党争之中,在这个位置上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是身不由己。
而地方总督由前期的临时特设转变成了中后期的常设化,如对抗后金的蓟辽总督、西北防务的三边总督和平定瑶乱与海防的两广总督等。
他们的核心权利是节制数省军队,兼管民政、漕运、盐政,通常兼都察院衔,可弹劾地方官员。
在地方上,权威常高于中枢部院。
总得来说,常态时期,也就是和平时期,六部在制度层面高于总督,但若是在混乱时期地方总督权利极大,部院权利彻底空心化,尤其王朝后期。
权利虽然大,但最好祈祷边防没问题,若是有问题那绝对的定罪的存在,且只有被砍这么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