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现代一点的时空位面当中,十九岁大概是大学男生,喜欢一个十岁的小学三年级女孩,肯定是有点问题的,就算不被佛波勒击毙,也必然不符合主流价值观,会受到声讨、舆论职责,或者被安上“重工业炼铜爱好者”之类的名号。
但在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时空位面里,情况是不一样的。跨时空执法显然不合适。在和平的社会,不会有什么人因为看了两本武侠小说第二天就要提刀出门快意恩仇了,也不会有几个人因为喜欢异世界轻小说里面两个美少女贴贴的剧情,就变成了蹲在幼儿园门口的变态。
这个时空位面,封建农业社会为了扩大人口,女性结婚都比较早,一般十四五岁左右就出嫁了,甚至还有过规定,女子超过十七岁没有嫁人的,会被增收人头税。所以十岁的阴丽华被人喜欢虽然有点稀奇,但也不算太逆天。
逆天的是刘秀这个落魄家族的穷小子,除了姓刘之外一无所有,居然敢说自己想要娶世家门阀美艳出尘的大小姐。
一般的人要么看了之后自惭形秽,要么不敢说出来,只会藏在心底作为丑陋洞穴哥布林打搅时的幻想素材。
刘秀这个身份说出这个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小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好像月收入高达三百的扑街小说家有某云宣称,自己要娶首富的顶级美女coser知名美少女漫画家月收入过亿网红女神一样荒唐,你让他写爽文他估计都编不出这样的剧情,编出来了都是评分64,一眼鉴定为癔症。
但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以后真的有要干大事的决心和动力。
而邓晨此刻的想法接近于后者,他看向刘秀这个小舅子的眼神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距离她开始订婚出嫁也还有五六年时间,这段时间我可以靠关系帮你说说好话,稳住阴家……”邓晨缓缓说道,“但有没有那个资格娶她,就看你以后的本事了。”
“我会努力的,我现在先去长安学习一把,至少先把字认齐……”
怀着对阴丽华的憧憬和对现状的不甘心,刘秀离开了新野,星夜兼程来到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