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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对迟煜这种纯洁的感情不知所措。
    秦终于是从迟煜这几点不太对劲中,咂摸出点“迟煜或许喜欢自己”的可能性来。
    喜欢他这样的烂人吗?
    秦都有点替迟煜感到悲哀。
    又抽烟又喝酒,没个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信息素也有毒的omega,有什么可值得迟煜这样的天之骄子喜欢的?
    秦实在是搞不懂富二代的脑回路。
    难道他们都喜欢猎奇?
    “……倒是没讨厌。”
    “不过你要是叫我‘哥’了,以后我死了,指不定要你继承我的贷款呢。”
    “摊上我这么个哥,不值当。”
    “再者说……你要是真想喊我哥,那就最好真的只把我当哥。”
    秦的语气委婉许多,明里暗里告诉着迟煜,别和自己沾上什么关系。
    他一方面不想让迟煜受伤,另一方面也是想让迟煜知难而退。
    一个已经计划好什么时候要彻底离开世界的人,没必要还贪恋终究不属于自己的那点感情。
    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把迟煜是单纯为了让自己接他的官司,而去讨好自己了。
    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
    一直听着秦说话的迟煜,眼底的颜色却越发深,似乎已经读懂了秦的潜台词。
    而他的表现,很明显是拒绝至此罢休的。
    他可以接受秦对自己完全没有感觉,但他不能接受秦自暴自弃地认为自己不应该接受别人的好感。
    迟煜抿唇,把刚才主动缩短的距离又拉近回去,高出秦十厘米的个头几乎要把对方整个控制在墙和自己中间。
    高大的alpha低头,在秦的眼前沉声喊道:
    “秦。”
    四下无人,迟煜便没有完全控制自己的信息素,任由那浓烈的玫瑰味道包裹住秦。
    从做了那个梦,痛苦地迷恋上秦的信息素之后,迟煜就知道,自己是无法做到只把秦当“哥”了。
    秦的鼻尖缠绕着迟煜的信息素,他能从好闻的味道里,精准地感受到迟煜的情绪,甚至于想法。
    大体上讲,就是迟煜在拒绝自己对他表露出的好感装聋作哑。
    “喂……小子,你别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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