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都是让腾来负责训练士卒,跟刘盈往日训练一样,枯燥而实用。
“枪,就是普通人最容易掌握的装备。”
“你们被按照骑兵培养,所以不适合使用长枪。”
“一旦马战杀敌,很容易抽不出长枪。”
腾言之凿凿,新兵们兴奋不已,尤其是太子也在他们之间。
能与太子一起训练,让众人都莽足了劲儿,生怕表现太差,而被刘盈发现。
“我问问诸位,你们觉得在战马上用什么兵刃最好?”
腾的问题,很快就迎来了新兵们的讨论。
“总不能是锄头和粪叉吧?”
“你种地种傻了不成?现在说的是打仗杀敌!”
“俺还是觉得锄头更好用!”
腾嘴角上扬,他再次想起当年追随韩信练兵的场景。
当年的他,也不过是个懵懂无知的大头兵。
“最好的选择,就是钝器,尤其是狼牙棒!”
“一棒子抡过去,即便对方身负甲胄,也能造成巨大的杀伤。”
“而且不用担心,棍棒收不回来!”
说话之人,与一众新兵相比,显得白白净净,不像个农人。
“哦?说的不错!其实最佳武器,太子殿下说过是锋利的马刀!”
“可惜,受限制于冶炼,以及诸位的刀法,还是钝器更为有效。”
“新兵,报上你的名字!”
腾看向对方,这两千新兵,就是刘盈的骨干。
就像当年项羽的江东子弟兵,只要这些人没死,军队的魂就依然在。
“在下庞辕,赵人,前来长安,只为投奔太子殿下!”
庞辕之言,掷地有声,令所有人都看向了这位白净的新兵。
“很好,看你有些头脑,暂且担任太子参谋!”
腾话音未落,随即下达了命令,“你们已经训练了半个月,就拿长安附近的盗匪练手吧!”
“盗匪就在蓝田山,已经有不少商人遇难,能否还百姓安宁,就看诸位了。”
说罢,腾也当起了甩手掌柜,令众人心态大崩。
虽说已经习惯了韩信不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