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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之后,自有那公义的冠冕为我们存留。”讽刺的是,这些之前几乎从未被人正眼瞧过的小人物好像如有神助,最终他们真的建立了一个帝国——有的选帝侯南征北战,无往不利。有的选帝侯巧舌如簧,蛊惑人心。还有的选帝侯不问世事,只是一味的提供海量军械物资…总之,他们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在兰斯和塞连的残躯上建立了这横跨南北极点的庞然大物。除了西境个别小国因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始终处于独立状态外,就连秘法之地也并入了希摩斯帝国的领土。
    至于那个没讲完的故事…没错,我也记起了它的结局:在某个非常遥远的国家,有个不惧死亡的战士,他身体强组壮,仿佛连箭矢都无法射穿他的肌肉,因此他总是置身于战场中央。某天,这个战士梦到了一只三眼乌鸦,乌鸦称赞其战斗的勇猛,在他耳边低语,让他在"以牺牲自己为代价,结束战争,世界和平"和"不老不死的身体’这两个愿望中选一个,帮他实现。
    那战士,最后选择了‘不老不死的身体’。此后,他杀敌如割草,战斗的英姿令人瞠目结舌。无论直面多少箭矢,无论直面多少刀剑,他都能杀进敌军腹地,如入无人之境。慷慨的国王赐予战士许多头衔和财宝,甚至将自己最美丽的女儿许配给他。多年以后,战士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的战斗技艺和文学素养登峰造极,他无时无刻不过着醉生梦死的糜烂生活,他的女人和她们所生的野种们能够组成半个军团,他被公主精心打扮成一个完美的英雄,一个“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男人和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他享受着被无数人爱慕的感觉,也享受着被无数人奉承的感觉,国王甚至公开宣扬他将成为自己的继承人,亲自带他品尝手握权力的美妙滋味。他还需要什么呢?偶尔他感到无聊时会带领军队攻城略地,重温胜利的荣耀,享受士兵们的崇敬,享受把强敌踩在脚下的快感…他已经心满意足了,以为辉煌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
    然而许多年过去,忍无可忍的诸多敌国终于联手,一鼓作气攻陷了王国,烧毁了宫殿,杀死了国王。他孤身对抗千军万马,最终被生擒下狱,从一个浑身散发耀眼光芒的完美王子变成了卑贱奴隶的宠物。
    他的新主人对他恨之入骨,把他赤身裸体地丢进角斗场,让他在一次次命悬一线的死斗中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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