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都记得把娇娇从那个小院里接出来的样子,小小的一个黄毛丫头被婆子抱着怀里,眼睛机灵的不行咕噜噜的转个不停,里面都是对外面的好奇。
我心中好笑又伤感,可怜的孩子,估计真没出几次小院了。可惜,最后还是跟着我这个没用的娘住在另外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院子里。
有了娇娇,我瞬间感觉日子好过多了。坐在院子里一边缝缝针线,一边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踢毽子,欢快的不行。
可是我们这样母慈女孝的好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娇娇这丫头对于裹脚的抵触比我想象中的大,或许是上一次把孩子吓着啦。
我拖着体积不小的音响,大步流星的往和老伙伴们约好的空地,虽说每一步都带上了几分疼痛,可却再一次庆幸没有坚持给娇娇裹脚。
说真的,那时候也不能怪我不是么。我当时也是希望娇娇有那么一个好的未来,那时候家家户户只要有条件的谁家不给女娃娃裹脚。这脚可是她们女人的第二张脸,可重要着呢!
谁想到世道的变化能快成这样,让人目不暇接啊!明明大家一开始都推崇着小脚美人的,结果一个什么新思想出来,我们这些小脚女人都成了封建残余了。
呵,现在想来还真有意思,难不成我们女人都是一个个的自虐狂不成,喜欢自讨苦吃小小年纪把脚骨扳断了忍受着日日夜夜的疼痛,将自己的脚裹成小小的一个。
还不是男人造的孽,当然当时一向以我自己的三寸金莲为傲,没有这样的想法,反而很是看不上那些没有裹脚的女人,粗俗不安分。
没想到沈彦卿这家伙还能在回家一次,我倒是想要借此机会从他身上多弄点钱给自己留下点保障。娇娇就算读书再厉害又如何,不是个男娃娃也不能科举做官,以后或许也和我一样,一辈子就是从一个小院搬到另一个小院。
当沈彦卿说要带娇娇走的时候,我真的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相比较我这个没用的亲娘,跟着沈彦卿这个当爹娇娇以后的出路应该更好上几分了。
我也不是看不出来,沈彦卿眼里奇货可居的意味,可是这也不矛盾不是么。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在这个乱世关卡上,哪怕是给有权势的人当妾,也好过给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