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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出现在村子里,甚至告诉他爹娘他挣了不少钱,能让他们享清福。”
    俞逖看向平明,见他将宋氏所言一一都记录了下来,随后才接着问话,“他身上除了三道致命伤,还有些细小的伤口,你之前的供词是说你和他起了争执,于是打了起来,才留下了伤口,是吗?”
    宋嫂子抿着惨白的唇点了点头,“是我做的,我认,但他不是我杀的。”
    “记录上说是因为两个孩子的原因?”
    “他想把小安要回去自己养,还说能送孩子去书院读书,不愿意让小安跟着我这个没用的娘做泥腿子。”宋嫂子话说得极慢,似乎是在回忆当初的情形,又似乎只是因为不愿提及对方才变得迟缓起来,“我不愿意。大人,小安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他什么都没做过,从前在家连抱一下都不肯,我不相信他会好好对待孩子,于是就和他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打了起来,我胡乱抓着东西敲了他一下,趁乱跑回了家,然后就是第二天有人说他死了,官兵上门来抓我。”
    俞逖想起仵作的记录,尸体上的确有钝器敲打的痕迹,但力道不足以杀人,顶多让人晕乎几分钟,至于其他的抓痕齿痕,也都和宋嫂子的话对得上,都不致命。
    这也是这么久以来这桩案子没敲定的原因,李大身上的三刀致命伤必是个下手老练狠辣的人所为,而且能让他毫无反抗能力,才能刀刀见骨,伤痕齐整,且李大的血流了一地,近乎血尽而亡;宋嫂子一介女流,即便有这个心思,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力气陡增,更不可能有把握在三刀之内就让人流干身体大半的血。只有常做这种事的人才能行,譬如屠夫,刽子手,亦或者突然冲出来刺杀他、训练有素的那几个贼人。
    但问题又来了,李大究竟去哪里惹了这些人?要花费五个人来追杀他一个大字不识的平头老百姓?
    李大生在德安府,长在德安府,唯一的例外就是三年前突然消失,去了一个能挣大钱的地方,然后出现在黄州府,自此杳无音信,直到今年突然再次出现,惹来杀身之祸。
    黄州府。
    俞逖踏出女牢,将从宋嫂子那里问出来的消息送去给吕推官,随即又去和孟知府商讨过后,翌日就将宋嫂子放出了牢房,送回村中。
    “留下她也没什么用。”俞逖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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