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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湖南面一处靠近山崖的凹陷处,离湖边不远正好可以一览全湖,背山靠水天然的打狙圣地。
    于是他就这么趴着,等待着猎物前来喝水,他相信只要等到中午左右就会有口渴的动物前来喝水,他信心满满的如此想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
    四个小时过去了…
    六个小时过去了…
    鸡毛没有
    此时的派克双眼失去高光,身上挂着蜘蛛网,滴水未进,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能感觉到,之前从进森林开始的那种监视感消失了,或许是它也看不下去了吧。
    此时太阳已经西下,派克再也蹲不住了,准备打道回府,这时的他嘴里还念叨着
    “不应该啊…听说过钓鱼的老是空军,我这打猎的怎么也还跟着空军了?”
    他从岩壁上跳下,把枪收回背上。
    刚刚走了几步,他便看到什么东西
    那是一具高脊鹿的尸体
    长度将近一米五几的鹿被什么东西给杀了,后庭的肠子被暴力的拖拽出去,腹部被开膛破肚,里面的内脏都吃光了!
    更可怖的是,那头鹿的脖颈处没有任何咬痕!它是在活着的时候就被破开肚子被吃光内脏,就这样活生生疼死的!
    最重要的是它除了内脏,身上其它地方都完好无缺!甚至它还散发着热气!还新鲜着!
    派克甚至还能从它死透的眼睛中看出无边的惊恐,绝望的透露着死前的景象。
    派克浑身汗毛炸起,用尽全身力气逃离此地,尽快脱离森林,回到安全的房子里。
    见派克逃走,一直藏在不远处的生物不解的歪了歪狗头,随即起身去把那头鹿咬住,拖拽着往派克的方向赶去。
    ……
    慌忙跑回家的派克一把关上门,心脏已经快跳出体外,大口的喘着粗气,抬手擦了擦头上细细密密的汗水。
    累当然是不存在的,多亏了派克的非人体质,否则正常人是不可能全速夺命狂奔几公里还能站着擦汗的。
    派克自嘲的摇了摇头,还以为自己锻炼了几个月就能上天了,就跟小说主角一样,初出茅庐就能有成绩。
    现在看来还是想多了,还是老老实实的从苔原打些笨重的食苔霜虫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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