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改名“扎火囤(dun)”,顾名思义是“设计了一个火盆”,让人往里跳。当时的男性害怕被送官判以“通奸”罪名,或是害怕叫嚷出去清誉受损,往往都会选择破钱免灾。
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记载:“睹色相悦人之情,个中原有真缘分。只因无假不成真,就里藏机不可问。少年卤莽浪贪婬,等闲踹入风流阵。馒头不吃惹身膻,也俗传名扎火囤。”意思是世上男贪女爱,所谓风情。但常有奸诈之徒,用自家妻子设套,引诱良家子弟。“十个郎君九个着道儿”,可见这是一份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营生。
书里写道,有个京城的男人靠“扎火囤”吃饭,但是行骗多年不动地儿,让一个泼皮弟子参透其中奥妙,装作上当,故意来缠。他正与妻子在床上作乐时,丈夫按照计划闯进来捉奸,企图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