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一的时候破瓜,那时候从没想到自己哪天也会嘎一下死掉,我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活着,每天都要做一点事彰显自己还活着——比如跟高年级同学打架,讲真,我从来不欺负小朋友,显得咱们没志气,要打我就找高年级的厉害的人打,锻炼身体保卫祖国——哪怕打不过,他们也追不到我,因为我跑起来比狗还快,经常跑得别人口吐白沫我还在十米以外叉着腰骂他们;我去追女孩,你要是服气了跟我好的话其实是最节能,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不了几天就觉得没劲,就想着怎么跟她分手了,你要是不服气,那才叫一个过瘾——我铁定会瞅着一个机会跑过去一下子把你双手扣到身后亲你一口,所以完犊子,又没享受恋爱的快乐又丧失了初吻——
所以你会发现我那时候就是一个浪荡的人,要么被高年级同学或者社会人追,要么被姑娘拎着书包像流星锤那样耍起来追,但是他们一概追不到——如前所述,我跑起来真的很快,而且体能很好,跑多远都不怎么喘气——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做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这样做十来八组,有很大俩块胸肌和七块腹肌,第八块是怎么都练不出来了,这玩意需要科学的方法才能弄出来,我没有那个条件——但是基本的肌肉我是有的,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也是第一等的人才,虽然经常欺男霸女,但还是一等一的人才——我学习很坏,因为看书太累也没有什么趣味,但是文章写得很好,但凡有什么写文章的比赛我都要拿一等奖,拿个二等奖我是真的会生气,一定去揍一等奖那个人——不论男女,对的,我小的时候经常打女人,因为女人比较轻,扫堂腿过肩摔什么的高难度动作都可以拿她们实践,如果是男的很多动作其实做不太出来的,太沉了。
总之,我年轻时候大概就是这么个人,下面我们进入正文。
我那时候有个小帮派,成员就是我、真贱(因为他姓甄,很贱)、胖子和发小,那时候每周六下午还有俩节课,我们上着就不想上了,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