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讨厌这种玩家心态。
不管做什么,既然选择了某一条道,就坚定的往前走莫回头。
查尔斯和他交浅言浅,但,好歹也是做过赏金猎人的人,对人性看的挺透。
张耀阳看似没脾气,其实是最有脾气的人。
当然,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毕竟,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泼天的财富,拱手让人的,这世间再也找不到一个。
他快乐过,也享受过,纸醉金迷的日子,迷茫的特别厉害。
有的时候大晚上,他总会梦见自己在山林里,旷野里,戈壁里……像个无拘无束的鸟,自由飞翔或者奔跑。
他太怀念那种感觉了,以至于梦醒后,就无法再入睡。
如果往后余生,日子只能这样过,那他宁愿一无所有。
所以,和张耀阳的那一顿饭,就成了个催化剂。
他想和对方结伴同行,有危险的时候,可以放心的背靠背,一起解决。
一个人终究寂寞。
多一个人,总是多一分保障。
这时间能得他信任的人,只有张耀阳了。
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蹭到了一个宝藏。
原以为,以自己十来年的悬赏经历,去过很多地方,也经历过很多事,应该是由他指点张耀阳如何做个正经的流浪汉。
但现在,他发觉自己蠢的没边了,因为对方拿着钱,就去买了一份披萨,两杯咖啡。
那帽子里的钱,只够买一根火腿肠。
如果靠这么点过日子,那么他怕是要饿死。
一边囫囵吃着披萨,一边愤恨不平的道:“哎,大意了,还是应该留点钱的,啧啧……”
最近日子好起来了,也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
原本,他的身上,还有7000块钱的现金。
被他当个散财童子一般,直接给了那些服务过他的人,或者是一些流浪汉。
一掷千金,只三天,他现在就是个分毛没有的穷光蛋。
这帽子里的钱,被他小心翼翼的踹怀里。
啧啧……那模样,可比他揣一个亿认真多了。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但,也没啥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