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用了,我其实能对付,只是不太喜欢麻烦而已。”
我有些别扭的道:“朋友,谢谢你哈!”
这人倒也不坏,只是一个人在这孤寂之地,像个游魂一般的守着,还看不见,没有疯魔了已经是一件很难难可贵的事情。
“有缘再见哈!朋友!”
我大踏步的离开,决定和外面的人好好玩一玩。
我不想杀生,但不代表我没有杀生的能力。
当把外面的人都杀怕了时,自然就能开辟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身后,神秘的人一直笼罩在黑影里,只默默地回送了我一句:“朋友,一路平安!”
我在外面大开杀戮。
果然,杀第一个的时候,还有些心理负担。
后面杀麻了后,也就那样了。
这和杀人不一样。
你杀个人,尸体还摆在那里,让你恶心得吃不下饭。
但是这个鬼魂不一杀,一旦杀死了,那就是魂飞魄散,什么痕迹都留不下,现场干净得就像没有这回事发生过。
所以啊,杀一个和杀千万个是一样的,我早就杀得麻木不仁了。
反正在人间的时候,人都不知道杀了多少次了,还在乎这些。
彻底放开放脚后,这一条街上的亡魂,但凡是敢向前往我身上靠的,最终都只有一个结局,被我弄死。
倒得后面,已经没有什么人敢再往前凑。
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就是挺累的。
在地府待的时间太久了,脑子都有些缺氧了。
我想,把太子爷找出来弄死后,也是时间回人间了。
这个地方不合适生人久待,我怕时间过长,最终只能永远的留在这里。
我一路摆脱掉这些追兵后,把躲在人群后面的老头,一把给拎了出来。
没有想到,老家伙实在是太显眼了,谁叫他的脑袋后面,竟然还有一根花白的辫子。
熟人比较好用,我自然是不能轻易放过他。
放一次落到我的手里,老头的脸色自然很难看。
“我的祖宗唉,你不是都去了禁地嘛,咋又来找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