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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初,订婚宴。
江淮之回了港城,韩家人来了祖宅。
姜梨在卧室里没有下去,因为她是姜梨,现在还不能见人,所有的流程都由江淮之和外祖母全权处理。
“阿愿的身体不太好,还在修养,不宜见人。”老夫人看向韩家老二夫妇,替姜梨收下了他们二人给姜梨的红包,对他们说:“过了这三月,到了十月十六号那天再见也不迟。”
带来的聘礼和各种礼品都一箱一箱的搬到了姜梨的卧室里,连同韩家老二夫妇给的红包一起。
姜梨这才知道江淮之过继到了韩斯年父母的名下,韩老爷子知道她是姜梨,这是他对江淮之提的要求,是他娶她的代价。
聘礼除了现金、房产、车辆、饰品这些常见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份合同。
不是股份转让书,而是财产转让书。
司氏的股份、沈氏、韩家……只要是司韩野的资产,全部都归姜时愿所有。
上面有她的指纹印章,有江淮之的签名,盖了鲜红的公章,日期是三年前。
早在三年前他就把他全部身家都给了她,不管她今天嫁不嫁给江淮之,他的所有都是她的。
他的人,他的命,他的一切,都是她的。
姜梨拿着那份文件的手都在抖。
签这份合同的时候,林遥刚去世不久。姜梨身负重伤在医院养病,她的眼睛也看不到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姜祈安和洛骞让她按了一次指印,说是给眼睛做手术需要本人签名。
那一天,江淮之在。
或者说她眼睛看不到的那一段时间里,他也在。
“你跟洛骞去国外的那三个月里我去找过你,我给你递水给你引路,就差没抱着你睡觉了。”
江淮之没有骗她,那一次他真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