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煜定下的雅间在摘星楼四楼,是他和那帮朋友最常用的一间,临江阁。临江阁在走廊的尽头,私密性很好,又临着沙河,只要一推开窗,浩浩荡荡的水面,就能映入眼帘,景致也很好。
而孟煜的心情更好。
不仅成功转嫁了自己身上孟梅两家联姻的责任,又拿回了三十五万巨款,还马上能与心爱之人相聚三重喜事之下,任谁的心情都会好。
甘采儿推门而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心情极好的孟煜。
他正歪斜在罗汉榻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酒杯,一副慵懒痞赖的模样,就差嘴里哼着小曲呢。
没个正型。
孟煜今日穿了件浅青绿色的袍子,正是甘采儿之前亲手做的那件。
甘采儿忽地有些心虚。虽然,这件衣服她在做的时候,是很认真地做,做得也尽心尽力,就是那颜色与惯常见的青色、绿色,都略有些不同。
她当时心中正有气,于是就挑了这款颇有隐喻之意的青绿色。此时,见孟煜真就穿上身了,她不由摸了摸鼻子,撇开了眼。
孟煜斜斜睨了她一眼,懒声地道:“怎么,我敢穿,你还不敢看了?”
甘采儿讪讪地笑笑,没说话。
“过来,给爷倒杯酒。”孟煜朝她招了招手,十足欠抽的模样。
甘采儿气得牙痒痒。不过,一想到他手里攥着自己的巨款,算了,先忍。
她两步上前,从他手中拿过酒杯,然后拿起酒壶,倒满了酒,往他面前推了推。
孟煜没去拿酒杯,而是伸出手,挑起甘采儿的下巴,一脸不正经地调笑着:“小美人,来,给爷喂酒。”
甘采儿瞅了他一眼。然后,“啪~~~”地一声,她一巴掌将孟煜的手打开。
“喂,你够了吧?”
孟煜倒也不恼,只低低地笑,而后自己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
“我的银票呢?”甘采儿手一伸,摊在孟煜面前。
孟煜撩起眼皮,瞥她一眼,痞笑着:“银票在我怀里,想要?自己来拿。”
“孟!煜!”甘采儿气得脸通红。
她知道孟煜一向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