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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十几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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