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足够了,但……你的索求又是什么呢?”色孽对于戈巫给出的条件很满意。如果说谁最不希望人类毁灭的话,帝皇和四小贩可以并列第一。
一个完美适应亚空间的人类可以让四小贩研究出很多东西了,甚至于直接搞出一个混沌人类帝国来都不是不可以的。
“把艾瑞巴斯交出来。”戈巫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俗话说的好啊!如果你的爆弹枪只有两发子弹,而你面前有三位异端,分别是洛嘉,福根和艾瑞巴斯,你会打谁?
废话,那当然是全打艾瑞巴斯!
艾瑞巴斯是混蛋中的混蛋中的混蛋,他的名号就已经是一种脏话了。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真的可以混蛋到一无是处,但艾瑞巴斯就是做到了。
你可以把你最厌恶的人身上的所有缺点都集中在一起,然后放大十倍。但就算这样,和艾瑞巴斯一比这都算是白莲花中的白莲花了。
“成交!”色孽很是爽快的就答应了戈巫的条件,不就是一个艾瑞巴斯么,色孽也看他不爽很久了。
以前留着不杀是因为确实还有点小用加上没必要,但现在不一样了啊。现在非常有必要把艾瑞巴斯给杀了!
“啊?这么爽快?”戈巫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艾瑞巴斯居然人神共愤到了这种地步,直接就是毫不犹豫地就被抛弃了。
要知道艾瑞巴斯怎么说也是一手策划了荷鲁斯叛乱的牛人啊,这价值不应该挺大的么?怎么说丢就丢了?
“一个人类而已,在利用完毕后,他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一个完美适配亚空间的人类更符合现在的情况。”色孽一边舔着戈巫身上的鳞片和伤口一边说着。
“大姐,谈事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这样。”戈巫那叫一个坐怀不乱,然后继续说道,“等等,那其他三位就不需要商量了么?”
“同意。”
“赞成。”
“没意见。”
戈巫话音刚落,其余三位就直接用自己的方式给戈巫发来了讯息,表示成交,艾瑞巴斯爱怎么死就怎么死。
“……还真是,爽快呢。那你们安排一下吧,嗯……把艾瑞巴斯丢到随便什么战场上,受尽折磨后再把他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