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歇顿了顿,补充道:“你知道的,每隔三十年就会有神迹降临,出现这种物件并不稀奇。别担心,我试用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阿瑟斯的眼神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个拥有魔力不耐受体质的人,竟然会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试用沾染神力的魔具,莫歇,你确实对得起你失忆之前的名号。”
“多谢你的关心。”莫歇收起手帕,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疯犬”二字。
“我的作业全都做完了,而且也预习了入学考试的知识点,明天可以带我出去吗?”
“嗯……”
莫歇状似认真地思索了片刻,然后迎着阿瑟斯充满期待的目光,微笑着说:“不可以。”
原本水润饱满、充满活力的小狮子听到这个回答,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耷拉着耳朵和尾巴,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
莫歇很想答应他。
可这是小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必须要去“祝您好运”酒馆找伊芙。
现在的雷克顿王国内,无人不知“莫歇·麦金托什”这个名字。
与以往不同,国民们谈论起他时,通常伴随着欢声笑语和夸赞的字眼。
备受教授青睐的天才翻译家如何能引领新风向?只因他的名字出现在了功勋册上。
瞧,他又提着一袋东西走来了。
街上的行人明显放慢了步频,如果忽略他们炽热露骨的目光的话,那么确实是在打量街边的商品。
“他真的是莫歇·麦金托什?”
“看他身上穿的那套衣服,就是他,绝对错不了!全雷克顿只有他才能穿出性感、帅气、可爱又清纯的感觉!”
“你知道这些形容词放在一起很奇怪吗?”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要去什么地方!”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佩特的酒馆了。”
王城区那德街6号,一家风格独特的小酒馆,门上挂着一块金光闪烁的牌子,用黑色的颜料整齐写着当日的特价饮食。
莫歇推开崭新的木门,瞬间有数道目光扫了过来。
现在明明是白天,里面却坐满了人,除了酒馆的常客之外都是生面孔。
他们的交谈声并没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