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也会在家里帮母子二人织布做衣服,或者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让石头拿到大街上去卖,虽然没有什么太大作用,但总归是她尽的一份力。
她赵锦意曾经是大家闺秀,刺绣的功夫那是挺好的,所以她刺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又是给母子俩新做了一件衣服,又是做了这些刺绣,让石头拿出去卖。
石头也不知道在这种地方能不能够卖的出去,但是他很听赵锦意的话,赵锦意让他拿出去卖,他还真的就拿出去沿街叫卖了。
她绣的东西,从花草到动物,什么图案的都有,非常好看。
这种小城里的地方自然是没人见过这种东西的。虽然很多人连吃饱饭都很难他们没有闲心去买这种东西,但也有一部分人因为新奇,想买来看看,所以这东西卖的也还算不错。
刺绣在这种地方,简直能够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了。
颜彧陵之所以能够找到赵锦意几人的踪迹,也就是凭着这点刺绣。
他让自己的手下在小城里面搜寻了很久无果,于是某天,他自己来到街上,便看到了沿街拿着刺绣叫卖的石头。
他来到这里之前也打听过这座小城的情况,这里的人都是非常贫穷的,他不好奇有没有人会买这种刺绣,他好奇的是为什么有人在这座小城里面,会绣这种东西?
这里的人大部分都在努力的生活糊口,哪有闲心和能力去教自己的孩子刺绣,而且刺绣可是一个功夫活,需要假以时日的一次又一次锻炼。
但是这些练习的时间成本加起来,简直还不如出去找个活计呢,对于这个小城里面的人来说,是相当不划算的。
他不觉得有什么人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学习这么一个费时费力费钱而且还没什么回馈的东西。
就算是真的想学,在这个小城里面都未必找得到会这一行的人。
外面的人学习这些,一般都是大家闺秀,为了能够嫁出去所学的,但是在这么一座偏僻贫苦的小城,哪里会有大家闺秀呢?
颜彧陵几乎是瞬间就察觉到了非常不对劲,于是他走上前拿起那刺绣的作品看了看,越看越是眉头紧皱。
刺的太好了,栩栩如生,针脚细密,而且这个刺绣的手法,让他感觉到些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