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问杨沫也知道,这哥们肯定又是去了什么甲方公司,受刺激了。她走到位置上,放下包,然后去饮水机打了一杯热水,又听到陈松放下电话自言自语:“哎,你说这有钱人的世界到底什么样呢?有生之年,哥哥我也好想在自家花园里遛狗啊!”
杨沫笑话他,“你可得了吧,你现在住的房子还没人家厕所大呢,还遛狗。”
陈松一脸不屑,“那你住得好啊?大家还不都是一样,窝在四平米的廉租房里做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梦吗?”
杨沫呵呵笑着,没再接话。
杨沫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每当听到同事们挣扎在十几坪的小屋子里艰辛过活,她就会为自己的小家而幸福不已。她有一套小房子,朴素温馨,位置优越。这是普通大学毕业两年的年轻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是她很低调,从来没有对外说过她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不是怕被人嫉妒,她一向不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只是没底气,因为那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于另一个名字,谢林森。
谢林森,在杨沫的脑海里其实只是一个名字和一个模糊不清的影。虽然他们的名字曾经紧紧地被连在一起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一个红色的本子上,上面印着烫金的三个大字“结婚证”,第二次同样的红本子,同样的三个字,只是变成了“离婚证”。
明明是影响正常人一生的两个证书,可发生在杨沫和谢林森身上,却不过是短短的两天功夫。第一天他们被拉去民政局,明明是两个陌生人却硬被推在一起对着相机喊“茄子”。
那一天她穿了红色的衣服,老家的妈妈特意打长途来叮嘱过,说为了喜气。第二天下午他拉着她从医院走出来,那时她已经换上了黑色的衣服,他对她说:“离婚吧,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那是他对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那一年她才刚刚大学二年级。她清楚地记得9月5号,她是新娘,可到了9月6号,她成了弃妇。缘分真的那么少。
怎么能这样呢?可已经这样了。
她从来没对别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