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派人在她家门口蹲着就行了,她不回庄园,也总要找个能睡觉的地方,不是自己的公寓,就是回温家去,但他直觉她不会回温家。
不到迫不得已,她不会让自己的家人察觉到她感情状态的异样。
走了大约五分钟,他就看到了公园的入口,是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面刻着名字。
天已经黑了,但处处都是路灯,人并不少。
男,女,老,少。
手挽手散步的情侣,互相搀扶的老年夫妻,遛狗的单身青年,牵着孩子的一家三口,以什么样状态出现的都有。
只是墨时琛出现在这里,有些引人注目的格格不入,但又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因为他这一身西装过于名贵,熨帖又没有丝毫的褶皱,衬得他原本就矜贵的气质愈发的清贵逼人,但他不疾不徐的步子,闲适而没有目的地,又让人觉得他好像的确只是来散步的。
…………
犹带水汽的晚风总是带着清凉的触感,温薏用勺子舀着草莓色的哈根达斯,让那冰凉得沁人的甜腻在舌尖的味蕾慢慢融化。
她身旁的男人边随着她的步子慢慢的走,边一瞬不瞬的盯着她看,一直研究着她的眉眼,想知道她的表情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最后一个没注意,直接张口问了出来,“喜欢吗?”
灯光被树影打碎,婆娑成了碎片,且随风摇动着。
温薏偏过头,朝他笑了笑,“好久没吃过了,你还记得我喜欢吃草莓啊?”
男人喉结滚了滚,哑声点了点头,“嗯,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甜食,后来好像不怎么爱吃了。”
她点了点头,抬头看着天喟叹般的笑道,“好像是,以前幼稚的时候拼命想变得成熟,连着那些觉得幼稚的喜好都抛弃了,等真的变成熟后,又觉得没有了那些喜好,好像失去了什么。”
他看着她,低低的道,“你一点都没有变。”
温薏失笑,“怎么可能……”她眯起眼睛想了想,“是你太多年没有见过我,所以都不记得我的样子了吧。”
“怎么可能。”
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的四个字,让两个人都怔了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