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按照一百多年前流传下来的法律条文,如果你找到黄金的土地别人拿到专属许可证后,将你驱离时,你在这块土地上已获得但未销售的黄金也不再属于你!
按照当地法律,土地新持有者甚至可以让警察对你的行李进行搜查,你身上所有黄金都将属于这块土地的新所有者。
除非你有明确的文件,证明你身上这些黄金是从别的地方获得的!
但是这可能吗?!
淘金者身上带着10盎司的黄金,然后还能拿出隔壁县或者其它小镇黄金税官开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这10盎司是在他们那边开采出来的……
这事说出来就和第二十二条军规一样,你能证明你自己是精神病就可以不用服兵役一样可笑。
这个条款就是一百多年前,整个斯加阿拉州,为了从许可证上创收定下来的州法律。
“确定!”
雷洪汕认真、且用力的点点头,表示了自己确实不购买许可证。
“好吧,那我只能祝你好运了。”
虽然不购买许可证的事不常见,但并不是没有先例,一些穷到只想淘点金沙混口饭吃的人也会选择这么干,通常来说,其它淘金客也不会对这样穷困潦倒的人用这招。
还有就是过来属于玩票性质的票友,这些人主要是体验一个乐趣,例如家庭聚会什么的,通常就是淘个一天两天过把瘾图个乐子就撤了,这些人也不会去购买专属证。
随即警长对这个东方年轻人彻底失去了兴趣,让自己的手下跟对方讲述了一下其它规矩。
因为斯加阿拉州由于历史原因,上面不仅有很多私人土地,而且还有不少大陆原住民的保留地,再加上这个州本身就是属于独立州加盟入丑国的,所以自治权很高,除了丑国的国家法之外,州里还有自己的专属法。
甚至各县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法规,更不用说那些自治程度更高的土着保留地了。
总而言之——这里的规矩挺多的。
这个可不是开玩笑,很多地方都有稀奇古怪的法律条规,例如在路上开车磕到石头必须要停下来确认是石头还是地上躺的醉鬼,或者是猎杀雪鸟后必须要保留其白色羽毛,或者喝酒时不许同时倒立尿尿……反正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