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博取众家之长,又在磨难中崛起,等到他的头脑有了意识形态,能独立思考问题的时候,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不敢招惹他了。
慢慢地,在村民的心目中,小疯子反而成了爱称,真正在他们心底,他成了头顶长脓脚底生疮的大坏蛋,小恶人。谁敢得罪他,说不定第二天早上就发现自家大门被泼了一滩人屎狗粪,圈里的牛马猪羊莫名其妙跑进山林里去了。
当然了,村民们对他避而远之以后,他常常成了孤家寡人,同龄小伙伴们也不敢跟他玩了。主要还是怕跟他学坏。
在大山深处,娱乐项目本来就少,又交通不便,他就更加寂寞无聊,常常一个人进山打猎。
打猎的经历,能改善生活的同时,身手也得到了极大的锻炼。
别看他无恶不作,但他的脑瓜子很聪明,反应快。可能是从小被那些爱捉弄我的人开发出来了吧。读书的时候他玩性不改,但在学校里,他的学习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从小学到初中,在班上一直都是前十名。在村里,只有他和村支书的小女儿唐艺昕是高中生。高中生啊,在偏僻落后的村子里,那可是秀才一般的存在,虽然说不上是后无来者,但一定是前无古人!
这又是他的一个特别之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在村子里,成了一个怪胎,一个不合常理的人。
介绍完身世,接着来说一说这几天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刚参加完高考,他就卷起铺盖回了家。实话实说,不是自我菲薄,以他的学习成绩,能考上大学的机率很渺茫,到了县城才知道,他们穷乡僻壤出来的学生,知识面是真难以和城里人相比的,尤其是英语,成绩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九十年代初,一名大学生还是凤毛麟角国宝般的存在。
回到家,他一如既往地无所事事,待了几天,实在待不住,于是就上后山去打猎。
他爷爷有一支猎枪,就是那种装药粉、放钢珠的。这种老式药粉枪打出去,射击面比较大,虽然杀伤力不咋的,但野兔或山鸡中了一两颗钢珠就跑不快了,一般十有八九能追得到。
那天下午,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