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简时御带白逍去了马场,不过这次两人没能亲自体验,因为刚到目的地,简时御就听见白逍的肚子在抗议了。
白逍尴尬得不行,简时御大手一挥,带他回去开小灶了。
富丽堂皇的别墅静悄悄的,只有佣人偶尔路过的声音。
在简时御的吩咐下,一道道食物被佣人送进了他的卧房。
开完小灶后,两人没再外出。
此刻白逍正在简时御的房间里浏览他这些年得到的大大小小的奖项。
有读书时参加奥数的、各种竞赛的,之后便是进入娱乐圈获得的各种奖项。
一整排的玻璃墙上,展览的基本全是他的奖牌和奖杯。
白逍虽然不太明白这些奖项的含金量,但既然能放在这里展示,想来意义很大。
“你很厉害。”他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简时御从玻璃墙里随手拿起一座奖杯掂了掂,不太在意道:“还行吧,也不是什么难事。”
白逍怔愣了一下,他之前从小江口中学到了一个词,叫做凡尔赛。
他觉得此刻的简时御跟这个词特别贴近。
见白逍愣愣地不说话,简时御将奖杯放回原位,插兜笑道:“怎么,你觉得我在吹牛?”
“没有。”白逍立刻开口。
简时御低低地笑了两声。
说他凡尔赛也好,说他自大也好,他确实觉得这些东西不难。
因为从小到大,他学东西就特别快,不但理解能力杠杠的,就连记忆力也非常好。
虽说达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也比普通人的记忆力好几倍。
如果不是他刻意压制自己的能力,估计他身上已经背了一个神童和天才的名号了。
白逍确实不会怀疑简时御的能力。
因为虫族是有精神力的,加上进化了不知道多少次的基因,这就注定虫族的各方面素质要比人类强。
比如听觉嗅觉,身体素质、脑域阔度等等。
见简时御没再说什么,白逍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
……
冬日的下午似乎过得很快,一眨眼,天已经开始擦黑了。
今晚是个特殊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