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算睁开了眼——
她正处于一片狭小的空间内,她的头似乎枕在一个人的腿上,怪不得她会如此难受。
这双腿,细且白,腿的主人穿一双银色带细闪的……高跟鞋,对,是叫这个名字。
鼻翼间有淡淡的馨香萦绕,宋云初试着动了动身子,将自己与长腿的主人分离。
耳畔顿时响起女子的惊呼声,“卧槽,还没到医院你就醒了?”
“醒了也好,能自己醒过来,说明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另一道女声接过了话,“你没事吧云初?你刚才晕倒在房间里了,我们正要带你去医院检查。”
宋云初无暇顾及身边的二人,而是低头观察自己此刻的身体。
手脚健全,这是一副年轻的躯体,躯体的主人同样穿着短于膝盖的裤子,露着一双长腿。
这个世界的人们,在夏季似乎就是爱穿得如此清凉。
若换做她原来的世界,这叫伤风败俗,她都难以想象穿成这样出门会被外人如何指点。
不过,当所有人一起‘伤风败俗’,便是一种可以称之为‘思想先进’的生活模式。
宋云初试着活动了一下双手。
她这算是又活了一次吗?但并非投胎转世,用这个世界的词汇来形容,这种情况应该被称之为‘魂穿’。
对,就是魂穿,她的灵魂挣脱了原来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时代,并且拥有了这副躯体主人的记忆。
两世的记忆加在一起,脑袋实在是有些难以消化,她此刻乘坐的东西虽然比马车平稳一些,但由于方才躺着的姿势不好,再加上身旁女孩的馨香压不住车里的皮革味,她只觉得胃里泛起一阵恶心感。
她当即出声:“停车!我要下去!”
“下去个啥?先去医院做个检查,前边马上就要到了。”
宋云初这才转头看身旁的两个年轻女子。
边上挨着的这位模样十分好看,五官精致小巧,是原主的闺蜜,名唤祝卿安,再往后那位相貌娇俏可爱,是和原主合租了两年的室友,名唤林夕。
此刻二人都一脸关切地望着她。
宋云初晓得她们是好心,但这车她实在没法再坐下去。
对待面前这两位,她不好发火,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