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我起名叫向二狗,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我听老大跟我说,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
所以我把名字改成了狼。
老大夸我有志气,问我愿不愿意去替公司收账,我答应了下来。
一个月,我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为公司收回来了17笔欠账,其中有三笔都是别人收不回来的坏账。
自那以后,没人再叫我的名字,大家都尊称我为“狼哥”。
我从那间死了爹的破烂屋子里搬走,住进了大房子里。
房子是欠债的人给公司抵账的,是我收回来的,一同收回来的还有一具男人的尸体,以及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
收债,砌墙,是我替老大做的最多的活,我也分到了很多钱,搞到了很多快活。
那段时间,是我活得最快活的时间,我觉得我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直到有一天,我照旧替老大去收债,欠债的是个得病的老头,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无论我怎么逼迫他,他都不愿意还钱,我把他的四肢一个个砸碎砌在了墙里,他也只是吃痛惨嚎不给我。
我不理解他的骨头怎么能这么硬,所以我把他全身的骨头都敲碎了,都砌在了墙里。
那是我第1次收账失败,仿佛是某种命运的警示,接二连三的厄事发生了。
老大练武出了岔子,畸变成了恐怖的怪物,在公司内见人就杀。
然后,缉司的人包围了公司,领头的是个无比凶狠的女人,只一脚就像蝎子甩尾般,戳爆了老大的脑袋,还顺势踢碎了一堵墙。
好些具糅合在一起的尸体,哗啦啦的从墙里滚落了出来,那一瞬的场面美丽极了。
我被关进了监狱,本来是应该判处死刑的,但我用名下的房子跟法官做了笔交易,我被关入了二监,成为了一名轻型犯。
一开始都还很好,监狱里管吃管住,我还成了牢头。
然而,好景不长,监狱的管理逐渐变得苛刻起来,竟然开始向我们收取食宿费,要我们每周交钱。
囚犯们自然不肯答应,闹出了几次暴动,然后那几天走廊里的血,用拖把洗了一遍一遍都洗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