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亩到二百亩为一个等级,二百亩到三百亩为一个等级,三百亩到四百亩为一个等级……依此类推。
拥有的田地越多,每亩田地需缴纳的税赋就越重。
到了一千亩以上,就差不多要将一多半的收成上交税赋了。
实际上,在重新分配土地之后,女真部落里并没有谁拥有这么多的土地。
各家各户的田地,包括新开垦的在内,基本都仍在一百亩以内。
实行“阶梯税制”,纯粹是为以后做准备。
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富迟早会向少数人集中,土地也会慢慢流向少数人。
“二八定律”在任何社会都成立,这是无法避免的。
但实行“阶梯税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削弱这一点!
因为拥有更多的田地,就要交更多的税,土地兼并便反而不划算了。
这一政策,如果在大明推行,不知要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
但在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女真部落实施,却是波澜不惊。
几乎没有任何人反对。
毕竟,此时的大家,都没有那么多的田地。
至于以后,那谁关心呢?
谁又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大地主”?
没有人会为不确定,且未发生的事情,去反对大明的律令。
除了田地,蓝玉还规定每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子。
并对宅子的大小,面积并进行了规定。
凡是超出规定的,拥有多处宅子,也要按“阶梯税制”进行缴税。
一户只有一处宅子自然是免税的。
拥有二处就要缴纳少量的税了。
三处开始,税赋激增。
如果宅子的数量更多,那税赋就会越来越重,直至其根本承担不起为止。
这也是未雨绸缪。
防止将来的“富人”,不收购田地,转而去收购宅子。
然后再通过将宅子出租给穷人,收取高额的租金,又成了新形势下的地主!
……
随着蓝玉在女真开展土地改革,在朱允熥的授意下,《大明日报》开始迅速跟进报道。
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