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三岁都不到,就被我娘二十块大洋卖给东洋人当壮丁了,原因我那格格命的妹妹想吃西洋人的糕点……”
他没用真名,用第一人称,从金玉环把他卖给小鬼子当劳工开始写起,一直写到他被小鬼子追杀掉进江里。
不得不说,他还挺会写小说的呢,写他当劳工时的所见所闻,还有同伴的经历,最后还给大家留了个悬念。
短短半年的集中营生活,就写了八万多字,那真是字字如金,没有半句废话。
故事也很有吸引力,让人越看越想看,劳工时的猪狗不如的生活,更是让人看得眼泪哗哗的。
曾经多少华国人的噩梦。
江艳秋觉着这些事,肯定江安华应该经常回忆整理这些事,所以他写起来才这么顺溜。
楚听南没有修改,第二天就把这小说寄到报社去,发表了也让江安华高兴高兴。
后来想了想,又给出版社也寄了一份。
没想到出版社和报社都打电话来说,有意向发表。
楚听南不知道能不能同时发表,就到处去打听。
最后才回过神来,他投的是一家!
一个是《人民日报》,一个是人民出版社,都是同一家。
决定权在他们手里,让他们那边自己商量。
楚听南说他才懒得给江安华跑腿呢,在江艳秋不知道的情况下,还自掏腰包给江家装了个电话。
江家其实不是装不起电话,就是觉得没什么电话要打,懒得装,一台电话要好几千呢,又不常用。
现在可不一样了,报社的老是打电话给江安华沟通稿子的事,用得电话的地方就比较多了。
楚听南这是变着法儿地补贴老丈人家,不过他说出来的话,就有点欠揍了。
江艳秋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感动的。
楚听南虽然看着一直都不靠谱,但一直都很细心。
深知江艳秋因为以前的事,心里还别扭着,不好意思明着补贴江家,他就主动把事儿都给办了。
几千块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可对江家来说那可是笔巨款啊!
江安华的稿子,人家决定先在网上连载,之后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