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这么久的日子,连李遗都快要忘了“酒仙”要先烘烤过才能发挥效用,可是实际上哪里有哪些机会。
李遗祈祷着下一波弩箭不要来那么快,嘴里却念叨着:“下次见到那个老丈,一定要让他把秘方改良好用些!”
没有人体会到他的幽默,身后缓坡上又传来更密密麻麻的惨叫声。
李遗不可置信地转过头去,缓坡上方,不急不缓地出现十几匹高头大马。
凭李遗的眼力,一眼就认出那些良种军马上坐的全甲全胄人影,又是些非富即贵的人物。
缓坡上为首两人,一人看打扮是个都尉,另一人看样子是个年轻公子哥,但李遗却不认得,从未见过。
周围是二人的十几个随从正不住地拈弓搭箭,居高临下射杀那些试图登上缓坡,就此逃命的“怜人”。
十几日的相处让李遗对这些人早已处出了感情,可眼下看着那些眼熟的人影一个个中箭,一个个不甘心地倒下,李遗除了无可奈何别无办法。
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我不该带他们来这里。”
余猛在身后大声呼唤,将他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快想办法啊!”
李遗木然地摇摇头,前有堵截,后有追击,对方又占尽了地理的优势,全无生计可言。
余猛愣了一愣,干脆就地爬到了李遗身边,眼前的少年身手再好,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
也许他们一众人一开始就不该把这么重的担子压在他身上的。
余猛伸手揉了揉李遗的脑袋,真诚地笑了:“待会我给你打掩护,你能杀几个是几个。”
李遗却摇摇头:“投降吧 ,做民夫也好,先活下来。”
余猛却不管那么多,自顾自站起身,抽出后腰里别的一把刀迎向了已经接近他们的那些追击骑兵。
丢下一句话给少年:“那我亲人岂不是白死了,怕死还活什么!”
可也只是一个照面,他就被放倒,骑兵对步卒,根本没有悬念。
李遗咬咬牙提刀暴起:“向死而生!”
余猛用生命给他换来的机会容不得他在发呆中错过。
李遗身形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