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实实的喝着高粱酒,还是光树哥家的酒好喝。
……
王春梅作为主人,陪着一群婶子。
一人应付一群大娘,力不从心。
没辙,只能把好姐妹带在身边。
一群大娘活了几十年,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但今天,被杨光树两夫妻深深的上了一课。
这饭菜太丰盛。
说句难听话,自家年夜饭都没这么奢侈。
王春梅见众人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夹菜,作为晚辈,作为主家,给每个长辈夹了几片大肥肉:
“婶子,吃菜,这大肥肉是光树从外面买回来的,很是下饭。”
韩母知道这肉,韩三以前还带回来过。
现在整个大平公社,都守着杨光树呢!
希望他多弄几头大肥猪肉来!
韩母跟几个姐妹赶忙道谢:
“多谢春梅,你太客气了,我们自己会夹的。”
众人也不嫌弃王春梅筷子脏,夹起大肥肉就往嘴里塞。
这年代,小地方可没有公筷的说法。
韩三的亲戚,可没有吃过这么肥的肉。
饱嘴,多汁,下饭,差点把自己舌头吞掉。
王胜菊在王春梅身边,不再大大咧咧,像一只鹌鹑。
韩母见她这副模样,甚是喜欢。
借花献佛,也给王胜菊夹了一片大肥肉:
“胜菊对吧,来,吃肉。”
王胜菊正在刨着米饭,碗里突然多了一片肉,本来就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现在,给吓了一大跳。
听到声音,抬头一瞅,是韩三他娘:
“多、多谢婶子。”
说完,又不好意思起来,心跳的更加厉害。
韩母也没问东问西,一是孩子比较害羞,二是这年代,孩子基本也作不了主,问再多也没用。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孩没啥发言权。
看对眼,等着嫁人就好。
见嫂子的举动,七大姑八大姨也认真的观察着王胜菊。
妮子长得标致,配韩三绰绰有余。
就是年纪大了一点,应该有十七八岁了!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