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上前抢夺财物后,再拿着钱跑路?
这一切看似全都说的通,但怎么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呢?
手机跟包在哪?
既然连刀都丢在了原地,那么钝器呢?难道还带走?
不会是因为魏大勇在工地上班,所以随身携带铁棍或者扳手在身上,就合理了吧!
警方给出的说法是,魏大勇拒不配合说出其它财物,以及击打的钝器在哪里。
粗粗一看,还挺合理。
当然,这是基于魏大勇就是凶手的推理下。
不过站在金胜的角度,却是一个漏洞了。
只是很可惜,上了法庭,最主要看的还是证据。
这个案子跟朱大昌那个完全不一样,硬着打,完全没戏。
难道金胜去跟法官说,魏大勇是冤枉的,被人设计的,是出于贪心,只捡了钱,还用手摸了刀跟衣服。
其它的东西在真的凶手那里。
信不信被法警给叉出去。
要知道,在抢劫杀人案中,即使被害人的手机以及其他财物没有找到,也可以定罪。
除非,金胜能找到佐证自己观点东西。
至于那个疑似跟踪,观察过魏大勇的凶手,金胜就需要去一趟治安局了。
按照规定,像杀人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警方在调取监控的时候,至少需要往前推一个月。
所以,金山区的朱泾镇治安局内,应该会有监控原件的存档。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金胜带好东西,拿上车钥匙就起身出门了。
“金律,你这是要出去吗?”
“对,案子要去实地走访,你们继续忙,要是有事,就打我电话。”
“好的,我知道了。”
跟张琴交待了一下后,金胜脚步匆匆的走了。
这时候,王宇豪忍不住对着张琴问道:“琴姐,金律他在忙什么案子?感觉他的脸色很凝重啊!”
一旁的施磊,眼神中同样很好奇。
张琴摇摇头道:“具体的我不清楚,不过刚才在办公室的时候,他倒是有提过一嘴,是一个难度很高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