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秘书灰头土脸地走了,偌大的办公室里,又只剩下了黎光一个人。回想起和李慕嘉在一起的甜蜜时光,他心里还是很怀念。虽然黎光算不上是个好男友,但对李慕嘉倒也是真心的,只是在花钱这方面特别抠门。他白手起家,知道赚钱不容易,从来都舍不得乱花一分钱,对自己人也是这样。
黎光创业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稀释出来,分给了那些老同事。除此之外,他也没什么别的成就。他觉得女人能跟他在一起就已经占了便宜了,他的名声和地位能给她们带来很多好处。就像李慕嘉,自从跟他在一起后,金达律所的人对她都是毕恭毕敬的,除了工资没涨之外,其他方面都改善了不少。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遇到了大厦停工的危机,李慕嘉就另找新欢了,而且对象还是收购他股份的陈慕。
这事儿其实真怪不得陈慕,但黎光却觉得自己的老脸没地方搁了。
黎明大厦那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完全是天上掉馅饼砸到陈慕头上的好事,而且他这人聪明,一点就透,这股份来得可真是时候。他心里盘算着,要用这些股份把黎明大厦的控制权攥在手里,最好能一跃成为黎明集团的董事长,把黎光给挤兑走。这样一来,他既能捞到好处,又能借着黎明集团的名头,插手魔都西郊那块地皮的开发项目。毕竟,以前陈慕不过是个外贸公司的头头,开房地产公司这种事,想都不敢想。而黎明集团在黎光近二十年的经营下,已经是魔都房地产界的扛把子了。要是陈慕能有黎明集团当靠山,那以后什么样的房产项目还不是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