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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桢是孤儿出身,从出生起,就在朝廷办的育慈院中。
    他在那里长到五岁,就已经人高马大,看起来像普通的八,九岁的孩子。
    他性格憨厚,吃得又多,喜欢护着小伙伴们,育慈院里那些十多岁的大孩子们厌恶他,经常找他的麻烦。
    在他六岁那年的花灯佳节,他跟同伴出去跑腿,借着佳节赚些铜板,但那些十来岁的大孩子们,却心生恶念,勾结了城中的地痞流氓,把他卖给了人贩子。
    熊桢被抓走了,捆进马车里,看就要运出城,是石霄月的生母救了他,把他带回齐国公府,给了他份差事。
    他年纪小,说是跑腿儿,其实也就是白养着他。
    熊桢这个名字,也是石霄月生母给他起的。
    后来,他在石霄月生母身边,安安稳稳,有吃有喝的过了两年,还跟着府中的侍卫学了武艺,一切都那么平稳,熊桢以为,他就会在齐国公府度过一生。
    石霄月的生母难产了。
    女活母亡,只留下了一个‘鬼脸儿’小婴儿,那时,守在产房外的石琳,面色铁青,抱都没抱新出生的女儿一下,也没去看濒死的妻子。
    他甩袖就走。
    是熊桢,翻窗进了里屋,跪在恩人面前,听着她用虚弱的声音,给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叫‘霄月’,看着用没有一点血色的唇,仔细叮嘱。
    “桢儿,你帮我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熊桢答应了,声音闷闷的,只简简单单应了一句:“好。”
    但他心中却已经诅咒发誓,从那一刻起,石霄月就比他的命都重要了。
    后来,两个月之后,石琳在热孝期,续嫁了南翁郡主,两人恩恩爱爱,郡主很快怀了孕,并且在孕初期,吐的天昏地暗,身体各种不舒服。
    郡主的母亲替女儿请了圆坛寺的大师,算出来便是石霄月的命格不好,有些刑克六亲,南翁郡主怀孕体弱,耐不住她。
    石霄月得离府清修,方能太平。
    当然,这种命格的事,究竟那里真情是什么?多数人都是心知肚明,但是该演的戏终归得演。
    比的,就是在石琳心中,谁更重要?
    显然,有王府做靠山,又怀着孩子的新婚妻子,比一个相貌丑陋,没有联姻价值又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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