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页道:“我是搞组织人事工作的,对于经济工作我不是很懂,我说几句吧!从各位同志的发言开看,这个协议无疑都是为了全县经济的发展,我也相信林书记的公心,不过我呢这个人比较刻板,好事是好事,但是该有的程序也必须要有,要不然岂不是乱了套,所以我觉得召开常委会是完全有必要的,而且签订合同之前就应该召开,我就说到这里吧。” 他这个话好像有点模棱两可,但是实际上却是说了这个协议不符合程序,在体制内就是这样,不符合程序的东西就是要不得的。 “我赞同吕部长的意见,一个这么大的事情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就签订了,再说了,这么大的事情,实现有没有搞可行性论证报告?这些都没有吧,居然就签订了协议,我觉得这里面是不是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乔达接着说道。他这个的指向性就十分明白了。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