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爷怎么有点面熟啊?这,这不是石市抗癌第一人——成大爷吗?”
“卧槽,成大爷吃饼吃的,不仅食道癌好了,还能小跑了?”
有些不明所以的人,主动询问热爱健身的朋友:“成大爷这速度,水平咋样?”
跑过马拉松的朋友沉默半晌:“算是王者。”
就算只跑了12公里,能追赶上黑哥的速度,在国内也算是佼佼者了。
上次跟成钧秀晒炫,在公园跑拖鞋跑丢了的老马头,一脸震惊的看着电视屏幕。
“我去,老成头竟然去参加马拉松了?还跟黑人们跑在一起?这么说来,我好像也没那么丢人嘛。”
自从上次输给了成钧,老马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再也没去过公园。
不管什么水平的,全都在议论成钧。
更震惊的,当属和成钧跑在一起的那些黑哥们。
谁能想到,一个黄皮肤的白发老头子,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从紧随其后,到并肩前行,又最终领先。
看着紧跟第一名的成钧,众人回头瞅瞅跑在远处的大部队,才确认自己没出现幻觉。
“what?这老头子是who?”
“my god,天知道这老头是谁,但他似乎跑得非常轻松。”
“没关系,才12公里他就跑这么快,后半程肯定体力不支,咱们再重新找回场子。”
现在比赛刚刚开始,成钧并没有打算出风头,而是稳扎稳打地跑在了第一名的身后。
跑在第一名的黑哥萨巴斯蒂安,皱眉瞅了瞅跟在身后的老头儿,竟然发现他脚上只穿着一双平常的布鞋。
一双破布鞋,竟然能跟自己并驾齐驱,那自己从小训练,花高价购买顶级跑鞋,又算什么?
冠军的傲气,让他马上加速,他必须证明,身后的老头儿能追上自己,只是运气,而他,才是真正的王者。
“小样儿,还提速了?”
成钧本想马上加快速度追上去,可看到路边的补给站,上面琳琅满目的饮料、零食,还是吱的一声刹住了车,准备先吃点东西垫吧点。
反正还有二十七八公里呢,让小黑黑先跑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