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卧底不好做呀!
货车像一头巨兽一样狂奔在公路上,后面紧跟着三匹野狼。
路上同向而行的车还好,大力按几声喇叭,轻易就超过它们。
可对面驶来的就比较麻烦了。
本来马路就不是很宽,大货车跟这些车会车之后,开车的一下没反应过来后面有j车在追击,被吓出一身冷汗,有几辆车还跟j车发生了剐蹭甚至碰撞。
有些胆子小反应快的,看到大货车飞奔而来,干脆把车停在路边,等这些野兽跑过去了,再启动汽车继续前行。
又是几分钟过去了,距离城区越来越近,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周边的建筑物也越来越密集。
大力觉得这是一条死路,因为越到城区逃跑越不方便。
现在还能勉强应对,等会儿进入密集的车水马龙中,这么大个货车,根本没法在城市里自由穿行。
“开快点啊雷子!加油往前冲!”
尼莫也急了,指手画脚的催促着大力。
准确说,他比大力还着急。
要是逃跑失败了,大力是在执行任务,不会有多大事。
他就比较麻烦了,本来就是终身监禁,再加上越狱杀人,死几回都不够。
米国一些州废除了死刑,但大多数地方还是有死刑的。
但实际上,真正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很少。
基于人道主义,能不杀的尽量不杀,就算被判了死刑的,也要很多年后才执行,充分给他们各种申诉的时间和空间,但大多数最后还是得死。
像尼莫这样的,如果再被逮回去,要想再跑出来就不可能了——本来他就跑不出来,
等待他的,肯定是个死。
“我特么也想跑快点,可是这怎么跑快?车越来越多!”大力大声回应他。
“撞啊!你使劲撞!你只顾避开这些车,怎么跑得起速度来嘛!!”
尼莫明显不耐烦起来,用手指着前面那些车大喊道。
当然了,如果不顾公众安全,开着大货车横冲直撞,速度肯定会更快一些。
但那样所付出的代价会很惨重,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即便这样,最后也不一定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