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一切的关键在于王贝贝能不能成为精神病人。
王贝贝冷笑,因为太瘦了,她一笑脸上的皮都被扯了起来,不光看着冷,还莫名惊悚:
“托黎家浩的福,我只要一想到他,那个监狱就一刻也呆不下去!”
要是没有她,谁知道黎家浩有写歌的才华?
把黎家浩从那个破酒吧带出来的人是她王贝贝!
可为什么到头来,享受一切的人是黎家浩,而她只能在监狱里受别人的白眼和嘲笑?
黎家浩就应该跪下来感谢她,写很多很多首歌送给她作为回报,而不是像个白眼狼,转头反咬她一口,还把她关进笼子里!
恨意滋长得很快,现在的王贝贝只想让黎家浩也尝尝坐牢的滋味。
但这件事要从长计议,总之从她出来的那天起,就是黎家浩进去的倒计时!
想着,王贝贝就忍不住摩挲起手腕上结痂的,看起来有些狰狞的伤口。
她的举动不算隐秘,吴风一下就注意到了。
吴风指了指她的手腕,试探得问:“那个伤口,你怎么下得去手的?”
这么问只是好奇,没有任何恶意。
谁料王贝贝瞬间变了脸色,把袖子一拉盖住伤口,恶狠狠的瞪着吴风:“多管闲事,不该问的别问!”
她手腕上的疤得多丑,才能让吴风一眼就注意到?
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才愿意干割破手腕这种事?
那种血液快要流干,濒临死亡的恐惧再次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