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来的动物在水的另一面,可能也就二十来米。
这么近的距离他呼吸的声音大一点,这动物都可能听得见。
所以他只能屏着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直到听见那东西已经到了水边,开始大口的灌着水,他这才敢慢慢的把头探了出去。
定睛一看,只见水边有两条狗。
浑身长满黄毛,黄中带白,喝水时还不断的抬起头四处招啊。
“不对,这哪是狗啊,那分明是狼。”
周阳都快要被自己的愚蠢逗笑了,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狗。
即便是有流浪狗,也不可能跑到这地方来。
更何况这物资本不匮乏的年代,哪有狗会沦落到流浪的。
饿急了,都直接下肚了。
“可是这地方怎么会有狼?”
周阳有些困惑,在他的记忆中,好像这一代没有狼出现过,倒是有黑瞎子甚至老虎。
有狼就有点不太好办了。
这畜生可是顶尖的猎手,一般不可能会落单。
通常是以男群的方式存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自己吃不饱才上山打猎的,现在没有其他的人和自己竞争,却来了一个狼群。
“去,不管你是人还是狼,和我抢吃的,你就是找死。”
他慢慢的把枪管抬了起来,瞄准正在喝水的一头狼。
可有意片刻,他都没有开枪。
这两头狼的警惕性很高,一头在喝水另外一头则是四处的张望,在一边做着警戒。
自己就算枪法如神,一枪解决掉其中的一头,另外的一头也会跑路。
狼这种东西挺聪明的,他们之间彼此会传递信息而且报复的心理很强。
如果不能赶快把他们一锅端,那或许到时候,村子中的人甚至自己的家人会遭殃。
可看到狼油光锃亮的毛皮之后,周岩就有些按耐不住了。
这虽然比不上貂皮和狐狸皮,但可以用来做护膝,或者是一顶帽子。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两只狼离得太远,自己开第一枪之后,拉栓上膛需要时间,没办法,立刻就打出第二枪。
这莫辛纳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