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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书上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沈初禾只觉得这比喻极妙,但没什么特别的感受。
    直到她生命此刻,真正经历之后……
    等她彻底回神过来时,已经是来到理城的半个月后了。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大半个月。
    她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享受着微风的轻拂,沐浴着日光,睁开眼,是苍苍高山,是蓝天和牛羊。
    理城,果然是个极美的地方。
    这是沈初禾来这里这么多天后,最直观的感受。
    所谓入乡随俗,她倒是适应的挺快。
    这里经济物质条件比不上北城的发达,不同于北城城市里的乌烟瘴气,枯燥乏味的快节奏生活,也没有高楼大厦,但环境优美,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的芬芳甘甜的味道,有山有水有牛羊,对沈初禾来说,堪比世外桃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
    在这里,她还结交了不少的“忘年交”朋友。
    以至于她后来,在很多年以后,无比的庆幸自己的这一次“逃离”,让她找到了治愈自己的药。
    “看阿禾的样子,是打算一直住在这里了吗?”
    男人猝不及防的闯进视线,沈初禾直起身来,将嘴里的狗尾巴草吐出去,“嗯?江北霁你来啦,你上午去哪了?早上我问徐伯伯,他说你一大早就出门了。”
    他们一开始来住的那家店,老板姓徐。
    沈初禾也和他混熟了,这里的人大多淳朴,没什么坏心眼,老板为人也挺不错。她便一口气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租下属于她一个人的一间房。
    江北霁半个月前那场高烧退下去后,也就跟着她一起租下了她的隔壁间。
    这半个月以来,他一直都围在她身边转的,倒是这两天来,在她身边的时间越来越短,今天更是现在才看到他人影。
    沈初禾也估摸着,江北霁大概是记挂北城那边的人和事儿了。
    毕竟他的家还是在北城的,他的父母亲和妹妹都在北城,这一出走就是十天半个月,不知道北城那边的江家乱成什么样了。
    “嗯,早上有点急事。阿禾,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啊?我觉得这里还挺好,我已经决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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