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他突然有点理解他妈不停找人的行为了。
也许她也只是想有个人陪伴罢了。
柏言不觉得自己特别需要陪伴,他一个人也可以过的下去,也可以过得很好。
可他现在有幸体会到了这种幸福,他也不想故作清高地舍去。
他必须得承认,不在发情期的自己,不受信息素影响的自己,也是特别喜欢他的。
他喜欢看他在厨房,系着超市10块钱买的围腰,为自己炒菜。
切菜的噔噔噔声,抽油烟机的轰轰声,空气中传来的饭菜香气,都是他曾经遥不可及的梦。
冰冷的厨房终于有了烟火气,柏言再也不会羡慕别人了。
他为什么要不喜欢呢?
他喜欢的啊!
他喜欢他抱自己,喜欢他怜惜地亲吻自己,附在自己耳边温柔叫自己言言。
其他人都叫自己小言,就他一个人叫自己言言!
喜欢他出门时为自己穿衣,每一个衣服皱褶都会为自己抚平。
喜欢他蹲下为自己系鞋带,他那么高大,蹲下的时候,柏言可以看到他乌黑的头发和宽阔的肩膀。
他的头顶有个好看的发旋儿,柏言伸手摸了好几次。
喜欢他的早安、晚安吻,喜欢趴在他胸口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入睡。
他喜欢他高挺的鼻梁,带着点蓝色的温柔眼眸,喜欢他的薄唇,咬起来软软的,也喜欢他身上每一块分明的肌肉。
柏言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一副男人的身材,可他就是喜欢,他觉得他穿什么衣服都好看,穿什么都高级。
他明明那么喜欢他,那么的依恋他。
不是因为信息素的影响,柏言想,哪怕没有信息素,一旦他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自己最后也会喜欢上他的。
柏言想到这里,抬起头直视着lize,坚定地说
“虽然不是我先动心,但我现在也特别、特别、特别喜欢他,我们互相吸引。”
lize惊讶地愣了一秒:“你第一次……这么直白的说出自己的感受,连用了三个特别。”
柏言淡淡地嗯了一声,继续踢着脚下的碎石子,在心里默默重复道,我就是特别特别特别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