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唯独她不行!
她怎么可以把亲手一片一片捡起来拼好的玻璃摔个粉碎,她明明说过,她觉得破碎的玻璃也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别人说他恶心,他充耳不闻,因为他从来不会在乎对于他来说形同陌路的人说的话。
可是她说的话,每一字都像是无孔不入的针,深深的扎进了他的心里。
墨允谦往下看了一眼,楼下的人来来往往,他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被所有人谩骂,蔑视的时候,阴郁,恶心,潮湿,他唇角勾起了一抹讽刺的笑意。
原来记忆是有味道的呀。
他感觉自己现在又像一条散发着臭味的蝼蚁,没有一个人想要靠近他。
血可以冲刷他身上所有的罪恶吗?
血的味道那么浓烈,是不是可以掩饰他身上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了?
该死,他怎么这么令人恶心呀?
难怪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爱他。
不对,有大小姐。
从前他一直蜷缩在属于他的那个潮湿的,阴郁的小小世界里,可是大小姐出现了。
大小姐不嫌弃他脏,不嫌弃他恶心,
可是现在大小姐也觉得他恶心了呢。
大小姐是他的缔造者,是心中不可冒犯的神。
如果神都开始讨厌他,那么他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墨允谦往办公楼下看了一眼,31楼有100米,就这样跳下去,应该不会有生还的可能了。
可是下面还有来来往往的路人,要是误伤到别人怎么办?
他孤零零的来就应该孤零零的走呀,为什么要给别人造成麻烦?
他还是找个没有人的郊区比较好吧,说不定跳下去以后附近的动物就闻着血味把他吃了,这样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了。
大小姐最喜欢的就是狐狸,如果最后能葬身在狐狸的腹中,那也算他距离大小姐最近的一次了吧。
看着墨允谦心如死灰的眼神,他支开了司机打算自己开车,刚准备把车开到郊区的时候,林特助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
他说的每个字都在颤抖,显然他也很恐惧,他虚笑一声,想化解眼前凝重的气氛,“总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