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每人二百两,也不算多!
毕竟,只有投得多,才能赚得多不是?
罢了,罢了,既然说了他是君上说了算,就姑且信他一回。
柴霄看着众人一直在发愣,不禁会心一笑。
他很清楚,真正让母亲、朱雀和十二金钗内心受到极大震撼的东西,是什么。
除了在所赚二万两银子中,能够分到大量银子外,真正震撼她们的,是“股”和“分利权”。
这也难怪她们。
“股”和“分利权”,属于“资本”范畴。
穿越过来的这个时代,大致是唐朝之后的五代十国,还没到宋朝。
而普遍认为,“资本”的萌芽,源于宋朝。
宋朝商业繁荣,出现了合伙经营的商业组织。
合伙人之间,通过签定契约,约定各自出资比例、责任和利润分配,与现代股份制很近似。
理学家朱熹,开了一个书店,本金的来源,就是师友门人所凑的股份。
而这,也被视为最原始的股份制形式。
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股份制”被更为普遍采用。
比如,陕商,就采取 “合伙股份制” 经营模式。
因为其从事的食盐、茶叶、棉布、水烟等大宗贸易耗资巨大,绝非个体资金能承受。
于是,广泛动员家庭、姻亲、故友乃至乡邻,实现多方资金组团。
晋商的票号,也采用股份制,通过吸收股东的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股东享有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风险。
也不知道,如果他穿越的这个时代回归正常“时间线”,会不会因此将历史改写。
而实际上,湖北荆州出土的凤凰山汉墓中,发现了一份西汉时期的合股经商契约。
墓主人张偃与石兄、秦仲等七人共同商议合伙经商,约定每人出资 200 钱入股从事贸易。
这可是比宋朝早了近一千二百年,比五代十国早了一千一百年。
所以,也算不上改写,只是让“资本”的力量更早展现而已。
这时,朱雀和十二金钗,不知是被天空“咕咕”叫的鸟儿惊醒,还是终于算清赚了多少钱,纷纷回过神来,单膝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