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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锦绣瞪大了双眼,满脸难以置信地望着沈南,失声惊呼:“什么?你居然要嫁给顾明尧?”
    沈南麻木地点了点头,声音低沉而无奈:“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不该回上京城。如今,他们说我成了‘老姑娘’,被众人耻笑,急着要把我扫地出门。”
    程锦绣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毕竟沈南是为了寻找自己才顺道回家的,没想到如今却落得如此下场。
    “若不是为了找我,你或许就不会回家;不回家,也就不会被逼婚;不被逼婚,你现在还在策马天涯,行侠仗义呢。说起来,这一切都怪我!”
    沈南轻轻拍了拍程锦绣的手背,安慰她道:“这怎能怪你呢?你不是常说,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内耗’吗?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如今你倒自己先内耗起来了。”
    “沈南,你听我说,人绝不能在一时冲动之下做出重要的决定。否则,将来定会追悔莫及。趁现在还有挽回的余地……”
    “已经晚了——”沈南打断了程锦绣的话,眼中满是苦涩,“我娘一听我愿意嫁人,欢喜得跟什么似的,她立刻派人进宫给我爹送信。此刻,我爹恐怕已经在皇上面前跪着求赐婚的圣旨了。”
    “什么——”程锦绣伸手掐住自己的人中,险些晕倒在地。
    虽然她并不清楚柳梦晴在给顾明尧医病期间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两人的眼中都藏着深深的情意。如今沈南要嫁给顾明尧,这……
    沈南说的没错,此时,皇宫深处,来福尖细的嗓音响起:“陛下,左相求见!”
    “哦?”李元楷并未放下手中的狼毫笔,只是缓缓抬眸,语气淡然:“朕闻天地间,万物皆有灵性,而尤以苍狼之毫,能承载帝王之志,抒发九五之思。”
    来福满脸堆笑,恭维道:“陛下说得极是。这支狼毫笔的确非同凡响,奴才听闻,此笔乃选自苍狼王之毛。那苍狼王生于荒野,啸于月夜,性情坚韧不拔,灵性聪慧异常。取其背脊之上最韧最健之毫,历经数十道工序,精心挑选,细心雕琢,方得此笔。每一根毫毛,都如利剑出鞘,锋芒毕露;又似龙须轻拂,柔中带刚。”
    “你呀你呀,懂得还真不少!”李元楷笑了笑,继续挥毫泼墨,“你方才说谁求见?”
    “回陛下,是左相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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