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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到这里时,我整个人是崩溃的。
    种种过往,涌上心头。
    爱情是美好的,可惜它太昂贵。
    寄人篱下的我,不配。
    在小狼的世界里,我找不到存在的感觉。
    我总觉得,她并不需要我。
    又或者说,我总觉得自己永远无法满足她的需要。
    对未来的“望而却步”,更加坚定了我要离开的“信念”。
    其实自“背叛”事件之后,小狼一直都在努力地给着我回应。
    只是我给她带去的伤害,使得她的许多“努力”,看起来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狼妈曾语重心长地对小狼教育道:“女孩子一定要矜持,不然男人该不在乎你了。要切记‘上赶着不是买卖!’更不能脑袋一热,在结婚之前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了出去。”
    我应该确实是一个偏激的精神病患者。
    当我听到小狼转述的这句,妈妈教育女儿时都会说到的,本来再正常不过的一句话时,竟升起了一股自己的“真心”,就这样被人辜负了的“愤怒”。
    我虽然虚伪,却也受不了一丁点的质疑。
    这股莫名的“愤怒”,几乎伴随着后来我俩相处时的每一刻。
    她是真的想要嫁给我。
    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叫过她一句“老婆”。
    我一直觉得,这个称呼很神圣。我不敢在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前提下,去亵渎“它”的神圣。
    虽然在那个年代,“老公”、“老婆”的称呼,早已在小情侣之间泛滥。
    就算小狼几次三番地暗示过她的渴望,我却还是在固执地坚守着那份底线。
    至少与她在一起时,我是这样的。
    比如我曾向回读后的新同学们,这样介绍过小狼:“这是我的女朋友。”
    对众人回以礼貌的微笑后,她趁着一个无人的时候,趴在我耳边,轻声取笑道:“你可真屯!”
    当时的我,只顾着恼怒于她嫌我“土气”的评价,竟没有猜到她的言外之意,其实是想让我对众人大声宣布:“这是我的媳妇儿!”
    在朝我索取那支“指环”之前的一天,还曾发生过一件事情。
    那天我们因为压堂,所以放学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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