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嘴短,我不愿再横生枝节。
只遇到那些仅需要略微地“抛头露面”一下,便可以解决的问题时,我才会坦然接受那些“贿赂”。
但那点“微薄”的收入,并不能满足我的欲望。
远有小狼的“通信费”,近有助理的“口粮”,无一不需要钱来维护。
因此,“捉襟见肘”,仍是我的常态。
“十八周岁”之前的几十天里,我过得迷茫且颓废。
最难熬时,便会去梦里想上一想,那个“点燃”了吴鑫的“梦想”。
其实我仍旧坚持每周都回一次“城里”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回家”。
还是为了给欣欣带一盒只有城里的“礼物”——“蜂蝶来”的“老婆饼”。
她很爱吃。
每次她接过“礼物”时,那“甜蜜”的微笑,都会令我十分欢喜。
这份“欢喜”,也成了那段时间里,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喜欢”。
可随着与她接触的深入,我难免也会痛苦。
因为那位“南方的朋友”,始终横亘在我俩之间,亦如小狼在我心头的阴魂不散。
既然与我签了“卖身契”的助理,未来注定是属于别人的。
那么我能做的,也就仅是在那位“南方的朋友”,仍然身处“南方”的时候,珍惜尚对助理的“拥有”。
发生“扑棱蛾子”事件之前,我尚不知道欣欣母亲的遭遇。
知道之后,我也并没能在第一时间,便将这两件事加以联系。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说她梦见了我。
当时,我俩刚吃过午饭,一起在操场上散步。
我始终坚信,“入梦”,绝对就是爱的一种深层次表现。
所以我问她“梦见我什么了”时,心中不免十分地欢喜。
“我梦见你,来寝室找我……”她话说一半,欲言又止。
觉察出她的异常,我笑着追问道:“找你干什么呀?”
她低下头,脸庞有些绯红。
欣欣应该不是一个时常“害羞”的女生,相识这么久,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她脸红。
见状,我不免浮想联翩,坏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