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欣欣也和衣躺在我的身侧时,我正闭着眼睛,尝试调动着待会儿可能用到的身体某处。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的,我若说我一点都没有多想,估计鬼都不会信!
但这种“多想”,在我当时全部想法里所占的比例,却着实“不多”。
所以我仅是下意识地试着调动了某处“肌肉”,却发现其并没有给出多大反应时,内心竟没有丝毫沮丧。
不过“酒后误事”的道理,还是在那一天让我有了切身的体会。
以至于以后再遇到这种开始时便“动机不纯”的约会时,我一定会极为小心地控制自己当晚饮酒的数量。
坚决杜绝“酒后不举”的情况,再次发生!
我确实是一个渣男,但并不影响我同时又是一位君子。
一位坦坦荡荡的君子。
我就是想上欣欣。
做梦都想。
与她并肩躺在一张床上的画面,早在我的脑海中有过无数次。
包括,在我来宝泉岭的路上。
可当她真的与我躺到了一起时,上她,就不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
从2005年10月1日我离开宝泉岭,一直到2005年12月8日晚上,我回宝泉岭再见到她为止,一共六十八个日夜里,我至少有三十八个是在想她中度过。
还有三十个,我可能是在想小狼。
但小狼一定不会想我。
而我坚信,那一刻躺在我身边的欣欣,在这些未见的日子里,一定是同样非常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