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至今想起自己曾被无数人“看到”的经历时,我还是非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
如今因为从事了消防事业,完成了“被害者”到被人“歌颂”者的转变后,我又怎么能不去为了自己的新身份而感到骄傲呢?
能有“美名”的可能,谁还愿意去“臭名昭着”!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导致我不再甘心于仅在“新闻”里去当个背景。
我在特勤服役期间,q市曾发生过一次轰动全国的“芥子气”泄露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该死的小“日子”在侵华期间留下的一枚“毒气弹”,被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给挖了出来。
那些在一线冒死参与处置老班长们,不但得到了相应的“立功”奖励,还获得了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访”的机会。
作为平时兼顾收发信件“重任”的通讯员,我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在节目一经播出以后,那些在电视台上“露过脸”的班长们,“情书”简直收到手软!
最夸张时,受访中长相最为“阳刚”的一位,竟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二百多封“表白”。
那个年代,自媒体尚未兴起。
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仍旧掌握着全国最大的流量。
“英雄事迹”被这种权威平台发布后,其影响之广,可想而知。
最令我羡慕的,是“纷至沓来”的求偶信来源,几乎涵盖了我能想象到的方方面面。
男人,天生就爱追求女人。
自有动物后的亿万年来,皆是如此。
可曾经我凭了命地“装逼”,也只能吸引婷婷和小狼那种懵懂的女生。
在世俗的眼光下,我当时的行为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
但活在世俗里的我,突然发现全天下的女人竟然如此之多,关键看你能不能做出点成绩,获得大众的认可。
当这种“认可”,转化为能够拥有至高“择偶权”的结果时,我不免对“建功立业”的机会,产生了深深地渴望之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一次某大型国有酒场“酒精灌”起火的灭火救援战斗中,我遇到了一次可以一展风采的机会。